诉讼之事,非同儿戏,乃是为争公理、求正义之举、于法理之外,世人亦讲求天时、地利、人和、天时者,择一吉日,顺应宇宙气场,以求事半功倍,心神安宁、凡对簿公堂,心中难免忐忑,若能得一黄道吉日,亦可增添几分信心与底气、今以二零二六年六月为例,详考月内宜于诉讼之佳期,以供参考。
择日之法,并非迷信,而是古人观察天地运行规律所得之智慧、其核心在于趋吉避凶,避开凶神恶煞当值之日,选取有吉神护佑之时、于官司诉讼而言,所选之日,不宜为破日、危日,此等日子多主动荡、破败,易生变数、而宜选开日、成日、执日,此类日子寓意顺利、成功、坚定,利于尘埃落定,明辨是非。
下为二零二六年六月间,综合考量各项神煞、建除十二值、五行生克后,筛选出的几个适宜处理法律事务、递交诉状或开庭审理的吉日。
吉日之一:公历二零二六年六月五日
此日为农历五月初十,干支纪年为丙午年甲午月戊申日。
本日十二建星为成日,万事皆有成就之意,用于诉讼,有功成名就、水落石出之象,寓意极佳、五行来看,日柱戊申,土金相生,根基稳固,有理有据,不易动摇、当日吉神有天德、月德、时德汇聚,德者,得也,主得上天护佑,贵人相助,能化解诸多不测。
宜: 诉讼、立券、签约、交易、求嗣。
忌: 动土、安葬、开仓。
是日冲煞: 戊申日,与生肖虎(寅)之人相冲、若当事人或重要证人生肖属虎,则此日应审慎使用,或另择他日。
煞在南方: 当日不利之方位在南,若需前往此方向办理事务,需格外留心。
选择此日,可取其成就之意,期望官司能有一个明确且公正的结果、戊申日之人,思路清晰,逻辑严密,也利于在庭上清晰陈述,辩驳有力。
吉日之二:公历二零二六年六月十六日
此日为农历五月廿一,干支纪年为丙午年甲午月己未日。
本日十二建星为开日,有开启、开创、通达之意、用于官司,则有打开僵局、迎来转机之象、己未日,土气厚重,为人诚信可靠,利于获取法官与陪审团的信任、当日有天恩、母仓、时阳等吉神照临,天恩主赦免宽宥,母仓则如粮仓丰满,喻示证据充足,准备周全。
宜: 诉讼、签约、出行、入学、求医。
忌: 嫁娶、安床、作灶。

是日冲煞: 己未日,与生肖牛(丑)之人相冲、生肖属牛者,此日气场不合,精神易受影响,不宜进行重要决策或激烈辩论。
煞在西方: 当日煞气在西,应避免向此方位行事。
选择此日,重在取其开启之势,尤其适合案情陷入胶着、需要突破口的状况、己未之稳重,亦能使当事人临场不乱,发挥稳定。
吉日之三:公历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日
此日为农历五月廿五,干支纪年为丙午年甲午月癸亥日。
本日虽非上选之成日、开日,但综合来看亦为可用之日、癸亥日,水势旺盛,水主智,利于思考、谋划与沟通、当日有普护、驿马等吉神,普护意为普遍护佑,驿马则主动,利于文书传递、信息沟通,对于需要频繁与律师、法院沟通的阶段尤为有利。
宜: 诉讼、交易、解除合约、拆卸、出行。
忌: 动土、安葬、作灶、嫁娶。
是日冲煞: 癸亥日,与生肖蛇(巳)之人相冲、生肖属蛇者逢此日,易有口舌是非,心绪不宁,应尽量规避。
煞在西方: 与六月十六日同,煞气在西。
选择此日,可借水之智慧与驿马之快速,推动案件进程,理清复杂思绪,适合进行策略讨论或提交补充材料等环节。
择日之要,更在因人而异
上述吉日,乃是基于普遍规律推演而得的天时,然则所谓吉,亦需与当事人之命相合,方能发挥其最大效用、每个人的出生年月日时,构成独一无二的生辰八字,其中蕴含着自身的五行强弱与喜忌。
最为关键的一点,便是避开与自己生肖相冲之日、如前所述,六月五日冲虎,六月十六日冲牛,六月二十日冲蛇、若当事人的生肖恰好是当日所冲之属,则此日非但无吉,反而可能带来阻碍与不顺,应坚决弃用、此为择日第一要义。
更深一层,还需考虑日干与当事人八字中用神的生克关系、若某日的天干地支恰好为当事人的喜用神,则为大吉之选,能极大增强个人气运、反之,若为忌神,则需避之、此法较为繁复,非精通命理者不能为,若条件允许,可寻求专业人士辅助判断。
故而,黄历吉日仅为大众参考,个人之特定吉日,需结合自身命盘方为精准、若上述日期皆与自身生肖相冲,或有他事不便,亦不必强求、可退而求选择一个并无大凶之力的平日,再于当日选择一个吉时(如巳时、申时)办理关键事宜,亦可起到一定的辅助作用。
诉讼胜败,根本在于事实依据、法律条文与人心公道,此为人和与地利、择吉日,是为求天时之助,以平和之心,应万变之局、准备充分,心态沉稳,方是应对官司的根本之道。